高温炉烘箱的使用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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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3 更新时间:2019-03-12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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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烘箱应在室内工作,并安装平稳。
2. 电源输入应装置专用的前级通断开关,并接妥良好地线。
3. 必须检查电源、电压、电源接线无误后,方可通电使用。
4. 烘箱在新购使用或搁置较久再用时,应先用低温烘烤80-100℃二小时后再开始升高温度,以利潮气外泄,增强绝缘性能和延长瓷件寿命。
5. 仪表控温的热敏元件探头应从左侧线路的测温孔中插入工作室内,不得从箱顶气阀中心孔插入,以免影响使用。
6. 烘箱初次使用时,应请勤加以观察,避免过热烘坏工件,造成损失。
7. 使用如感到热惯稍大时,可关闭一组加热器以降低发热功率,防止惯性过大造成超温。
8. 取入烘烤物件:请勿撞击伸入工作室的控温器部份,防止损坏控温器导致失灵。
9. 烘箱在没有说明“防爆烘箱”的情况下切忌烘烤易爆,易燃及挥发性的物品,以防爆炸。
10.如遇故障,请专业电工检修。